申报和评选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促进上海文艺创作的发展繁荣,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2013年度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和文艺家荣誉奖申报和评选的通知》,2013年度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和文艺家荣誉奖的申报已经开始,请严格按照“奖励办法”认真填写表格、准备材料,并于2013年12月18日(周三)前将材料送交院创委会顾邹(新办公楼402室院办)。
申报奖项的时间范围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上演、上映、播出、发表、展出以及在当年度获得有关奖项的各门类作品和个人。请各申报者填写《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申报表(舞台艺术)》,一式2份,并提供作品录像带或光碟2套。
申报电影、电视剧制品,文学类,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广播剧,少儿文艺作品等其他领域的申报者请登录东方网下载相应表格,网址为https://enjoy.eastday.com/eastday/enjoy1/e/20131129/u1a7802808.html
申报文艺家荣誉奖请填写《上海文艺家荣誉奖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供相关资料。
以上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所有申报作品和个人,凡本年度获得奖项的应同时报送获奖证书复印件;凡联合摄制、制作的作品,均需报送合作协议书和相关合同。
联系电话:64313146
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