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大学生设计大赛“计算机音乐创作类”决赛将于8月19日--8月22日在浙江音乐学院举行。大赛采取以学校为单位组队的参赛方式,现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浙江音乐学院公开选拔队伍参加比赛。
大赛要求如下:
一、参赛对象:2016年在校本科生(含有港、澳、台地区)
(1)原创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的全部内容都是自己原创的)。
(2)创编类(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品可以是根据别人创作的歌曲主题或别人创作的其他音乐的主题 ,如流行歌曲改编、变奏、重新编配、制作而成)
(3)视频配乐类(为视频配乐的电子音乐。视频影像部分可以自己做,也可以是与其他人合作,音乐部分最好是自己原创,创编次之)。
同时,本次决赛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进行,报名组别的确定方式如下:
(1)中国大陆单独成校的10个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浙江音乐学院)、7个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浙江传媒学院、山西传媒学院和各师范大学中的音乐学院或艺术学院,上述院校中的如下专业学生应参加专业组竞赛:
① 电子音乐制作。
② 电子音乐作曲。
③ 音乐制作。
④ 作曲。
⑤ 新媒体(流媒体)音乐。
⑥ 其他相关专业。
(2)不在上述范围的院校,或虽在上述院校内,但不属上述范围内的专业学生,应参加普通组竞赛。
(3)参赛作品有多名作者的,如有任一名作者归属于上述1)所述专业,则作品应参加专业组的竞赛。
有关专业与非专业相关信息的最后界定,请关注大赛官网(www.jsjds.org)的信息。
二、版权要求
(1) 原创类、视频配乐类作品的音乐、视频内容必须为原创,必须符合大赛规定的主题。作品版权为参赛队伍所有,使用权归参赛者和主办方共有,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将作品用于宣传、推广活动。
(2) 为保证比赛公平性,在参赛之前任何参赛队伍不得将参赛作品私自上传至网络平台。
(3) 参赛作品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如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将取消该参赛队伍比赛资格。如为改编作品,需由参赛队伍自行争取版权所有者同意,并公开声名原作品来源。由版权问题引起的纠纷主办方概不负责。
三、队伍构成
每支队伍由1-3位成员组成,每队可以设置2名指导教师。
根据以上大赛要求,请有意向的同学们提交作品,我系将组织评审,从中挑选出优秀作品进行重点培养加工,参加大赛。
作品提交至音乐工程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
音乐工程系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