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成绩计算
1.艺术学理论类
艺术史论: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2.音乐与舞蹈学类
(1)基本乐理、听音笔试不计入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音乐表演(除指挥招考方向外)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
(3)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录音艺术、音乐表演(指挥招考方向):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4)音乐学(四年制)辽宁省外考生:演唱与演奏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5)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
(6)舞蹈学辽宁省外考生:所有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3.戏剧与影视学类
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所有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
4.设计学类
(1)基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艺术与科技: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