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考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考试内容、计分方法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招考方向) 〔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 要求 |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2、钢琴演奏:从曲目库中选取作品 2 首; 3、声乐演唱:从曲目库中选取歌曲 2 首(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钢琴伴奏CD 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钢琴伴奏 CD,CD 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碟面需标明曲目顺序及名称)。 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省统考须选择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美声、民族唱法),如省统考已考钢琴演奏科目,我院校考须参加声乐演唱科目,如省统考已考声乐演唱科目,则校考须参加钢琴演奏科目。省统考钢琴演奏或声乐演唱、基本乐理、听写与听辨、视唱、音乐常识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音乐教育)校考相应科目成绩。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
计分 方法 |
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10%+声乐演唱 40%+钢琴演奏 40%+基础乐理 5%+视唱 3%+听写与听辨 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10%+声乐演唱 40%+钢琴演奏 40%+基础乐理 5%+视唱 3%+听写 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