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招考方向考试内容与计分方法
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招考方向) 〔初、复试一次性进行〕
科目及 要求 |
1、《基础乐理》、《视唱》、《听写》、《音乐常识》。 2、音乐表演:演唱歌曲 2 首或演奏乐曲 2 首,曲目、乐器不限。(演唱科目的伴奏仅可使用钢琴伴奏 CD 或清唱,不得另带伴奏人员;考生自备钢琴伴奏 CD,CD 中只能按照填报顺序存储本场考试曲目,碟面需标明曲目顺序及名称;演奏科目实行无伴奏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说明: 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招考方向,省统考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基本乐理、听写与听辨、视唱、音乐常识科目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作为我院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校考相应科目成绩,需进行校考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招考方向须参加校考。 |
计分 方法 |
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45% +音乐表演 45%+基础乐理 5%+视唱3%+听写与听辨 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非湖北省考生: 1、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音乐常识 45% +音乐表演 45%+基础乐理 5%+视唱3%+听写 2%。 2、总结构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70%+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