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是人对事物或活动所表现出来的积极、热情和肯定态度,并由此产生参与、认识和探究的心理倾向。兴趣是引起和维持注意的重要因素,对感兴趣的事物,人们总会主动愉快地去探究它,使活动过程或认识过程不是一种负担。因此,兴趣是学习的巨大动力,是学生主动进行学习和研究的精神力量。
兴趣对于学习的重要意义,应该说早已被人们所认识,爱因斯坦的“热爱,是最好的老师”即是一句至理名言。在基础音乐教育中,把学生的音乐兴趣培养作为音乐教学的首要任务和目标,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就教育现状而言,音乐教育由于没有升学考试的外力推动,学生对音乐的兴趣就成为了学生学习音乐的主要动力甚至是惟一动力,学生没有音乐学习兴趣,音乐课程就有可能成为虚设;就音乐教学而言,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其基础性主要不是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是音乐学习兴趣,或者说音乐兴趣是基础中的基础,因为,没有兴趣做基础,包括传授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内的音乐教学的基本任务就难以完成;就终身教育而言,音乐兴趣是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即是学生在人生旅途中不断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发展自身音乐能力的动力催化剂。学校教育只是人生的一个学习阶段,已经步入终身学习时代的当今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比掌握学习内容更为重要。“学会音乐”为“会学音乐”,更需要把学习兴趣归还给学习者。因此,把音乐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孩子,让他们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变接受学习为探索学习,便成为音乐学习中的首要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使学生热爱音乐,对音乐产生感情。如果通过九年义务教育连个音乐兴趣都没有在学生心中建立起来,那就不能不说我们的音乐教育在某种意义上是失败了。如果我们的音乐课不能使学生喜爱,不能成为发自学生内心的需求,那么任何所谓“音乐学习”对孩子们来说都没有意义。
基础音乐教育对音乐兴趣培养的关注,必将带来音乐教学内容、方法、评价等方面的革新与变化。诸如改革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严密性,过分注重经典知识的倾向,加强音乐教学内容与现代社会、科技发展及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改革教学过程中过分注重接受学习,被动模仿的倾向,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交流合作、探索发现等多种音乐学习活动;改革教学评价过分偏重知识、强调选拔的倾向,建立既关注结果更加重视过程的评价体系等等。这种围绕着兴趣培养的音乐教学改革,无疑会展现出一个音乐教学的新天地。让学生每每带着浓郁的兴趣走进音乐课堂,让学生时时保持一种对音乐学习的积极心态和愉悦体验,孩子们更学会“学海无涯‘乐’作舟”,音乐课堂便成了学生精神上的家园,音乐将真正走进孩子们的心中,成为其心灵里美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