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
主页 > 古琴 > 古琴教程 >

顾梅羹:琴学备要(音律)十论完整版

第十章 论音

  琴曲的分别五音,就同雅乐的定某调以某律起调毕曲,燕乐的辨某宫住声(又叫煞声)于某字是一样的;都是说一调五声的中间,必须立一声为纲领,无论曲中怎样变化,其全曲的起结,和段末句尾音韵停留的地方,必须收归这一声,然后各声才得有所统属,同归一致,不至于纷乱失序。并且五声的性质,各有所属,也各有所宜,善于作曲者,必先体会曲情,或喜或怒或哀或乐,以与五声相合,而使曲中趋重某声,才能够表达它的意思,畅发它的趣味,使人听了感动。否则,徒然只有高低的声音,铿锵的节奏,那就仅可说是悦耳而已,还不能达到移情的要求。况声音与文字相通,乐曲即诗歌所出,必须是有韵的文字,才叫做诗歌,也必须是有韵的声音,才成为乐曲,所谓韵呢,就是曲调中音韵归结的那一声。这一声关系甚大,不可不过细辨别的。

  一调中有五声,可任意用一声做韵,名它为某音(如用宫声做韵,就叫宫音,用商声做韵,就叫商音,角、徵、羽都是一样)。只有二变、二清,却不可以做韵,因为清变不是正声,只能间或用于曲中,来调济五声的不及,不能立为一调之立。所以琴家五调,仅有二十五音,乐家十二均,也只有六十调。

  乐家均调从它的起调毕曲用某律而定,即是琴家的所谓音。琴既然是用乐的一均五调(见前立调章),它又更在五调的中间,再分五音,岂不会画蛇添足吗?殊不知琴调五音,是以其中的一音为本调的本音,其余四音,在本调为借音,乃是借他均各调的本音,来附入本调之内,并没有在六十调以外有所增加。所以琴虽说是用黄钟一均,其实不止一均(因有借音的缘故),虽说五调二十五音,其实仍然等于二十五调。列表如下:

 

  上表排列五调,每调后面是以本调所分的五音逐一注明弦位。凡审定某曲用某调,而韵收某弦散音的,便可随着表去求得它是什么音。表中有方框的各音,是本调的本音,以外都是借音(本音概在三弦,而与本调同名,借音则否)。除去借音,即为乐家在五调,而这种借音,都是从他均所属的各调中借来的(本表仅列宫,徵等五调,此外琴家的正调、外调、借调、转调、变调,都各有它的五音,可以照此类推,不另详列)。

  琴曲的起毕和停顿处,应取同一的声音为韵,既已详述其理于上。然而用的进修,又不可太拘,必须兼采他声来做补助,这就是五坦《琴旨》中所讲的“立体为用”的办法。凡曲中以某声为韵叫做“立体”,那么这一声所生之声,必可取以“为用”,因为这两声本来相和。若是以一声为用还不足,就又可再取其转生之声来“相续为用”,因为它的音韵也相近。正同诗歌用韵,也有能转借叶的方法一样。一曲的里面,既以一声立体,后有两声为用,不但音韵已归纯正,而且趣味又能更活泼了。(凡为用之声,不可以为起毕,只能间用于句尾,且不得多于立体之声,所以分别宾主,又只能用正声,不可杂用清、变与立体的方法相同。)

  上表羽音缺相续为用之声,角音就连为用之声也缺了。这都因为它的位当二变,二变本来就不可为用的。(琴谱中角音的曲采多借宫、徵为用,所以往往混入宫音。)

  明借朱载育《律吕精义》载有制谱用韵脚之法,与琴旨大同小异,他所取以为用的是立体声的母、子两声,而不用它的转生之声,按照逆生的原理,本来可通,而且琴曲中也多有用这个方法的。现在也列表如下:

  上表仿前表例,惟将立体声列在中间,它的上面更有为用之声,因为这些声,本为立体声所逆生的。宫逆生清角,角顺生变宫,都不得为用,所以宫音、角音,各缺一个为用之声,其余都完全。用这个方法,则角音也得以一声为用,不致借用宫、徵而混入宫音了。

  旧谱中每曲标题的下面,必注明某音,本来是传统的好办法,但往往有误,这是由于误认调中弦音宫、商(如误认为正调一弦为宫之类),或不知曲中是用借调、转调,而仍旧从本调弦音的五声来定,遂改名非其实。我们只要先审定调中五声的部位,就可以根据前表去更正它。现在试举几曲来说正调用宫音的如《洞天春晓》,用徵音的如《普庵咒》,用商音的如《秋塞吟》,用羽音的如《平沙落雁》,用角音的如《伐檀操》。外调用宫音的如《秋鸿》,用徵音的如《钧天逸响》,用商音的如《潇湘水云》。借调用宫音的如《羽化登仙》,用徵音的如《忆故人》,用商音的如《碧天秋思》,用羽音的如《苏门长啸》。转调用宫音的如《渔樵问答》,用商音的如《佩兰》。变调用宫音的如《广陵散》,用商音的如《离骚》。(余不备举)凡属这一些,都是各就它的原曲考证实在,不袭用原来谱注的错误。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