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团体
主页 > 院校团体 >

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心理学学会章程

  学会的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双百"方针,以三个代表思想为知道,积极开展音乐心理学学术活动,促进我国音乐心理学学科研究的发展,仅一步促进整个音乐事业的发展。

  学会的基本任务:

  通过展示学者的研究成果、讨论学科发展规划,协调学术研究,加强学术交流,促进我国音乐心理学学科发展。

  会员的范围:

  考虑到音乐心理学是一个既与音乐基础理论,又与具体音乐实践密切相关的学科,特别是它具有很强的试验应用价值,因此本学会拟吸纳全国所有对该学科感兴趣,并能够进行音乐心理学研究的学者、艺术家及音乐教师。凡在该领域内有研究成果这,均可申请成为学会会员。

  组织管理:

  学会采取民主选举的方法,由全体会员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学会理事组成理事会,由理事会推举产生会长,由会长任命学会秘书长及秘书负责日常工作。理事会是学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学术工作计划,召开学术讨论会,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并筹备召开下一届会员大会。学会的所有活动均接受中国音协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

  学会拟每四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并由会员大会决定学会的基本工作方针、任务,通过及修改学会章程,选举理事会,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