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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对中国禅文化的影响

  音乐,作为一种凭借声波振动而存在,在时间中展现,通过人类的听觉器官而引起各种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艺术,它的产生早在人类的文字发明之前。当人类在早期进化过程中,为了使生命个体能够存在和种族群体得以延续,在人类必须从事的两项最基本的生产——劳动和生殖中,随同语言的产生和工具的使用,就为音乐的最基本形式——声乐与乐器,创造了必须的物质条件。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认识到,音乐是人类心灵受到外界事物的感应时,在情感意志上的一种反映。《乐记·乐本篇》在对音乐的概念作出诠释时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受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一、琴道一体的生命本质

  中国传统音乐虽然博大精深、丰富多彩,又有众多形式、流派、风格。但“正统”的中国传统音乐美学,除去其与政治的紧密联系外,它的纯审美的要求,却是有着相当稳固的一贯性的。徐青山的《奚谷山琴况》,虽然是琴学专著,但他总结的廿四况,却可以视为中国传统音乐的全部审美要求。这廿四个字是:和、静、清、远、古、淡、恬、逸、雅、丽、亮、采、洁、润、圆、坚、宏、细、溜、健、轻、重、迟、速。这廿四个字,除去几个有关古琴的技法而外,几乎适用于中国宫廷音乐、宗教音乐、文人音乐中的绝大部分及民间音乐中的一部分。而这种美学观的确立,却是佛教思想与儒、道思想一致要求的结果。

  禅宗兴盛之前的中国佛教,很重视用音乐来开导众心的作用。中国的第一部分僧传——梁会稽嘉祥寺沙门慧皎著的《高僧传》,即专辟有“经师篇”与“唱颂篇”,在其十大门类中占据其二。佛教音乐美学,与儒家的音乐美学有着许多相似的地方,都把“中正”、“平和”、“淡雅”、“肃庄”作为基本原则。儒家的“乐”要为“礼”服务,音乐要服从政治。而佛教徒也把音乐视为弘扬佛法的舟楫、宣传法理的利器。佛教徒认为,佛教音乐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赞佛功德”,一是“宣唱法理,开导众心”,而“广明三世因果,却辨一斋大意”,则是唱导师最重要的任务。

  东西方宗教音乐美学最根本的不同,就是于对音乐功能的不同看法。复音音乐在欧洲产生并发展壮大不是偶然的,它是欧洲诸民族特定环境与历史的产物,也是天主教的直接产物。从9世纪天主教音乐“奥伽农”出现到巴赫等人矗起欧洲古曲音乐的丰碑止,几百年的时间里,复音音乐在教堂的穹顶下逐渐完善。天主教(基督教)音乐家们的全部精力,全部才华,都被用来渲染上帝的伟大,创造教堂中恢宏、庄严、神秘的天国气氛。多声部的唱诗班与管风琴的巨大音响,恰如其分地完成了这种任务。也许是由于世代相传的天主教徒从小便熟悉了唱诗班的生活与弥撒曲的歌词,音乐在教堂中的主要作用在于创造神圣的气氛,而不是讲道。后者的任务是由神父们的讲演独立完成的。这种分工,便音乐家们可以不仅仅顾及唱诗的清晰程度而专心致力于由多声部的交错起伏、和声的丰满浑厚组成的音响世界。佛教则不同,佛教从一开始,便把音乐当成“宣唱法理”的工具,并从一开始,便选择了一种由唱导师“夹唱夹叙”的“说唱形式”。

  同时,和欧洲的民众也不同,中国老百姓在一个以儒学为正统,同时又可以既信佛、又信道,也可以什么都信,什么都不信的相对自由、相对淡薄的宗教气氛中,不可能具有较深入、专一的宗教知识,也不可能像天主教徒熟悉弥撒曲那样熟悉佛教音乐,和尚所唱的内容,对大部分听众来讲,是与形式同样重要、同样新鲜的。既然目的与条件不同,结果便也是明显地不同。要造成伟大庄严的气氛,单声音乐便显得单薄,非复音音乐不可;但要“宣唱法理”以警世众,则非单音音乐,非旋律平缓不同。声部多了,节奏快了,便不知所唱为何,失去了“唱导”的意义。因此,中国的佛教音乐家们,便把大部分精力放在音乐所负载的内容上,而多少忽略了音乐的本身。唐代道宣在《续高僧传》中,明确提出反对“未晓闻者悟迷,且贵一时倾耳”的做法,反对“掩清音而希激楚”,主张“至如梵(指梵音)之为用,则集从行香,取其静报专仰也。考其名实:梵者,净也,实唯天音。”他还说明佛教呗匿之所以放在佛事结束时唱,是为了“谓众将散,恐涉乱缘,故以呗约”。而义净在其《南海寄归内法传》中。也明确指出佛教音乐的意义,对僧人而言,有六种:“一种知佛德之深远,二体制文之次第,三令舌根清净,四得胸藏开通,五则处众不慌,六乃长命无病。”对听众(俗从)而言,则起到“劝行三慧,明圣道之八友;令学四真,证园凝之两得”的作用。唐道释在其《法苑珠林》中则更具体地谈到佛教音乐的作用,是为了使中夜用功的和尚们不致于昏然入睡:“若夫称讲联斋,众集永久,夜缓晚迟,香消烛扌翕,睡盖复其六情,懒结缠其四体,于是择妙响以升座,选胜声以启轴……能使寐魂更开,惰惰还肃……”

  因此,“和、静、清、远、古、淡……”的审美情趣便诞生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审美理想与审美情趣,不仅仅是某一思想体系的产物,而是佛教思想与儒、道思想一致要求的结果。早期道教的音乐史料较少。因为在中国,道家思想始终是与儒家思想互补并存的。又因为道教的产生,与佛教传入的刺激与启发有关,因此,道教音乐的形成便受到儒家礼乐观及佛教梵呗形式的许多影响。道家的音乐思想与道教的音乐思想有着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道家对世俗的音乐抱着一种超然的态度(但绝不是如一般人所理解的那样“否定音乐”),而道教则比佛教还充分地接近和使用民间音乐。道家的音乐观充分体现在《老子》与《庄子》中,在这两部被后世道教徒奉为“道德经”与“南华经”的著作中,阐述了道家的基本音乐观,即反对儒家“礼乐”,认为“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儒家所说的礼乐,不过是“乐之末”,实际上是“屈折礼乐”,假如真的按儒家方式去改造世界,那么,“礼乐遍行,则天下乱矣。”他们虽然表面上似乎与墨家认为音乐活动将“厚措敛乎万民”,“亏夺民衣食之财”而“非乐”持同样的态度,但实际上,道家却并未完全否定音乐,而是从崇尚自然的哲学观、美学观出发,反对人为的、物质性的音乐,提倡一种形而上的、超越物质手段的、纯主观的艺术。老子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人们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抽象出来、与自在的自然物不同的音色、音阶等概念,都只能使人失去辨别自然美的能力。正如在政治上和处世态度上道家提倡“无为”一样,老子认为“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照他看来,空间是无限的,艺术上最好、最高级的绘画,是打破了绘画对客观世界的再现原则、非具像的绘画;最好、最高级的音乐是人们听不到的音乐,“听之不闻名曰希”。有趣的是,他的这些诞生于古老中国的理论,在两千多年后,却被西方现代派们充分实行了。从毕加索的抽象派绘画,到约翰·凯奇的无声音乐《四分三十三秒》,虽不可视为这种理论的直接承继者,但现代西方艺术家们对东方哲学不约而同的推崇,却是充分说明问题的。

  这种完全超脱了物质羁绊的,既带有神秘主义、虚无主义的色彩,又包含丰富、睿智的辨证法因素的美学观,被庄子发挥得更为淋漓尽致。庄子认为:“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如人含其聪矣。”。只有抛掉音律、调式、调性观念的束缚,粉碎人类创造的名种乐器,塞住音乐家们的耳朵,天下人才能真的听懂音乐,摆脱他认为人在艺术中的愚昧状态。他进一步把音乐分为“人籁”、“地籁”、“天籁”三种。所谓“人籁”,指的是丝竹之声,是人工的声音,是与庄子理想中“至乐”相离最远的音乐。所谓“地籁”,指的是自然的物质音响,如山涛松语、虫鸣马嘶。但松涛靠风、虫鸣仗翅,只有完全不借助外力的“天籁”,才是众窍自鸣、完全自然、完全自发、完全自由的“至乐”。这种音乐的外部形态是不能用感官来接受的,是“听之闻其声,视之不见其形”,却“充满天地、苞裹六极”的,这“无”,不是什么都没有的“无”,而是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无”。这音乐,你虽然听不到,但却可以靠微妙的精神共鸣与它融为一体,达到“无言而心悦”的境地。

  但是,道教出现之后,其音乐观却完全背弃了这种超然的观点,而变得“入世”起来,这与道教徒要在世界上度化众人,而初期的道教徒又都是社会下层中人,不能理解道家的高深、玄妙的哲理有关。

  东汉时的《太平经》,载有道教最早的音乐理论,从中可以看到儒家礼乐观的深刻烙印。经中说:“得乐人法者,人为其悦喜;得乐治法者,治为其平安;得乐天地法者,天地为其和。”认为音乐有悦人、治世,和天地的功用,这与儒家“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记》)是完全一致的。由于早期道教主要在下层群众中流行,又因为早期道教(天师道与五斗米道)从产生初期就与农民起义联在一起,环境与历史背景都使它不可能更多地顾及宗教仪典的规范性与音乐性。因此,直到三国至南北朝时期,道教徒才在佛教梵呗的启发下开始创作制定自已的音乐。《山堂肆考》引《异苑记》云:”陈思王游鱼山……为神仙之声,道士效之,作步虚声。”曹植鱼制梵事虽不可详考,但道士仿效佛教音乐而建立道教音乐的可能却是在的。

  与佛教认为佛乐的主要作用是“赞佛功德”与“宣唱法理”类似,道教徒也认为道教音乐的作用是通神和警人。《要修科仪戒律》云:“斋堂之前,经台之上,皆悬金钏玉磬,……非唯警戒人众,亦乃感动群灵。”这种双重的要求,使道教音乐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已独有的性格特征,既有清静超然的神韵,又有强烈的民族风格和大众化意识。中国佛教育乐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中国民族音乐以丰富自己,尤其是在佛道昌盛发展的唐宋时期,佛道始终得到朝庭的扶植和崇奉,当时佛道寺观遍布全国,信徒人数众多。佛道音乐在中华深厚的民族音乐根基之上在社会上广为流传。佛道音乐追求清静无为、悠远虚静的恬淡境界,其乐曲超然脱俗、蓄韵幽微的风格,也就是在这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在北宋朱文济的影响下佛教消化吸纳中国古琴音乐走向成熟并由夷中和尚开创了琴僧派系。后汉史学家班固(公元32—92)所著的《白虎通义》上说:“琴者,禁也,所以(用来)禁止邪淫,正人心也”。这是说琴是陶冶人的性灵的乐器。这说法被后人一再引用。到了北宋时代《宋史·乐志》上进一步明确了琴的地位;“天地之和者莫如乐;畅乐之趣者莫如琴。八音以丝为君;丝以琴为君。众乐之中琴德甚优……众乐皆为琴之臣妾”。这是说:人与人、人与大自然及宇宙之间能起到沟通、和谐作用的最佳媒介就是音乐;能充分表达音乐真趣的最佳乐器是琴。琴是众乐之王。《风俗通义》又引用《世本》的话说:“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不离于身……虽在穷闾陋巷、深山幽谷犹不失琴……足以和人意气、感人善心。故琴之为言‘禁’也……善心胜、邪恶禁”。中国古琴不同于世界上任何其他文化,自炎黄联盟至春秋战国,自百家争鸣至秦皇汉武,自魏晋南北至宋元明清,以一贯之的民族历史是极其重要的儒、释、道等教派思想深深地融会在琴文化当中,成为中国琴文化最基本的思想文化精粹和哲学基础。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它不是简单的文化哲学,而是淡泊优雅的山水墨画,是激越典丽的唐诗宋词,是天人合一的佛道修行,是参禅顿悟的佛门要义,也是宏阔深切的艺术美学了,甚至可以说,古琴就是对我们生存的世界和大自然的心灵感悟的生态文化哲学。

  古琴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我华夏的经典国粹艺术,是代表东方思想的传统哲学。古琴可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国上古伏羲时代,古琴自此绵延而下,沿着历史的河床流淌数千年,最终在东方文化中形成积淀沉重、天下独绝的中国琴道。中国琴道就是中国万古横亘、千秋奔涌的长江黄河,属于源远流长的长江黄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了厚重悠久的历史,因了整个的民族意志对琴的坚定呵爱和认同,古琴自此深深地凝铸了中国文化、中国人性。古琴不仅是深沉的,而且是隽永的、哲学的、宗教的,如果它是一种严格尊崇、极其讲究的终极哲学的话,中国琴道便是一种包罗万象、顺乎自然的美丽享受,它是和一脉相承的中国历史一起走来的。中国琴道,体同了东方人的智慧,中国琴道,就是天道。在古琴里沉积着生命的况味,凝集芸芸众生,品琴,就是品味人生、感念苍生,古琴在三千年的盛、衰、荣、辱、起、落、沉、浮的文化生涯中,虽曾几度低落,但始终没有彻底中断。琴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很早就被尊为中国传统文化“琴棋书画”中的四艺之首,成为中国传统文人修身养性、娱已的器具。通过传统文人、琴人数千年的人文完善,琴在古代已被人们视为一种与天地造化、从人文完善相合了的一种雅器,成为传统文人的一种“文德”的代表。

  经过长期的发展,琴在中国传统音乐的律、调、谱、器、曲、论等方面形成了博大而精微的体系。清人徐祺《五知斋琴谱·上古琴论》中阐述了琴所蕴含的文化意义,其中这样说道:琴这种乐器,创始于伏羲,成形于黄帝,取法天地之象,暗含天下妙道,内蕴天地间灵气,能发出九十多种声音。起初是五弦的形制,后来由周文武王增加了两根弦,是用来暗合君臣之间恩德的。琴的含义远大,琴的声音纯正,琴的气象和缓,琴的形体微小,如果能够领会其中的意趣,就能感通万物。可以说,在出奇的悠久、在出奇的博大精微的琴学体系内,中国传统文化的各种观念,如儒、道、佛等流派的各种思想无不对其印记深刻的烙印。琴道以儒家思想为基本,而释、道两家思想亦琴道之重要内容。司马承祯《素琴传》:“皇王以琴道致和平也……闲音律者以琴声感通也……灵仙以琴理和神也……君子以琴德而安命也……隐士以琴德而兴逸也……”并言古琴儒道内涵了多个方面,而其中“闲音律者以琴声感通也”,似并非今日有琴家所谓之“艺术琴”,其以“瓠巴鼓琴,则飞鸟集舞,潜鱼出跃”及师旷叩弦“乃变节候、改四时”等为例,乃盛大赞琴德及音律之微秒、可感通自然乃至动物之性,与“艺术琴”将琴作为民间艺术、致力于“为人”,追求精湛演奏技巧及表现力、感染力等实不相侔也。其中“灵仙以琴理和神、隐士以琴德而兴逸”则为佛家之琴道思想。班固《白虎通》承袭儒家《乐记》之思想,言“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至蔡邕《琴操》则增加“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之义,具有佛家借琴以修身养性、返本归真之琴道观念。东汉刘向《琴说》论鼓琴用于明道德、感鬼神、美风俗、流文雅等,基本系儒家思想,至唐代薛易简论鼓琴之作用,则兼有佛家绝尘出世之思想:“琴之为乐,可以观风教,可以摄心魂,可以辨喜怒,可以悦情思,可以静神虑,可以壮胆勇,可以绝尘俗,可以格鬼神,此琴之善者也。”(《琴诀》)薛易简乃唐代职业琴家,以琴待诏翰林,能操琴曲达三百四十首之多,其阐述古琴之利益较为通俗,《琴史》谓其“辞虽近俚,义有可采”,谓其论述鼓琴技艺及感染力颇有可取者。至明清许多琴论中,儒、释、道三家思想交融出现,浸透于鼓琴之观念及技法之中,其代表作为晚明徐青山之《溪山琴况》。徐青山为晚明琴学大师,时人誉为“今世之伯牙”,崇祯末年参加抗清未果,遂入苏州穹窿山隐居修道。徐青山之《溪山琴况》著于崇祯十四年,抉汉唐以来琴道之精义,融儒释道三家思想于一炉,探幽发微,总结为“二十四况”,乃中华琴道思想之集大成者,其崇尚“中和”、“古淡”、“雅正”者,乃古来儒释道琴道思想之继承。古琴者,实为中华古圣先贤留于后世之妙器。

  对于人生修养、养性修身、立命进德有莫大助益,其松沉旷远的音色、舒缓简淡的曲调以及宁静庄重之仪容,其中所蕴藏的古朴宁静的意境,传达着静远淡逸的气息,能唤起恬淡悠远的回忆,令人返于原始本然之故乡,这对于紧张而焦虑的现代人实在是非常重要、弥足珍贵。若仅将古琴作为一般音乐而“欣赏”而“演奏”,则实在是一件令人扼腕叹息的事了。就古琴之本质及社会发展之趋势来看,可以预见,古琴在未来的岁月,仍将有足够的生命力而赢行大量的知音,且为知音者所执取而励力弘扬,这就是中华文化之精微者不绝如缕的坚韧性。数千年来由无数文化精英们所传承的古琴,作为修身养性之道器,其创造文化精神、其中的礼乐之道及蕴涵的佛道精华,仍将由新时代的文化精英们继续传承下去而利益有缘之众。三代以上古琴“家弦户诵”之盛,自春秋之世即已不可复得且也不必留恋。就时代而言,随着现时代科技物质文明愈行演进而人类精神家园愈形荒芜,人类社会身心疾患、心理医学问题与年俱增已是不争的现实。现代人身处高楼大厦林立的繁华都市,忙碌于工厂、办公室商店之间,过着日复一日的庸常生活。较之古代农业社会,现代人身处紧张纷繁的社会环境,而对着远较古代复杂的人际关系,有着更多的紧张和焦虑。在这喧嚣的时代,多一位古琴知音,便多了一份清凉和宁静;多一人学琴,于此红尘浊浪中便也多了一股纯澈的清流。这就是古琴的魅力。正如宋代朱伯厚《琴史》所云:“古乐之行于人者独琴未废,有志于乐者,舍琴何现?”琴道知音,尽兴乎来!琴道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传统文化又是一个复合概念,它是由传统与文化两个概念组合而成。传统是相对于现在和未来而言,因此,传统文化无疑是指过去积累的文化,从界限上讲,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中国古代文化,包括上古和整个中世纪,它的上限一直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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