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筝者弹琴得心四要应手三则

  二需:

  一入境

  以自己之心入琴曲之境,是已得心“四要”之结果。此境既在于乐境(旋律、奏法)之形,更在于意境(情感、品格))之神。

  于弹琴之前,琴曲的旋律及其结构布局、指法及其运用发挥皆纳于心,将琴曲的内容、情感、品格、气质融为自己的思想、精神。以至于弹奏之时心手皆有所据、音韵皆有所主。当可免陷于俗工匠人之地。

  二传神

  已经入境之心转为表现琴曲情怀、音韵的构思,下指之前,成竹在胸,乃是传神之途。

  已达入境之心,既得其形又得其神。在对琴曲的精心分析研判中毫无轻慢之心、玩忽之态,而如奉妙题、对严试、琢美玉、雕良材、著古墨、布奇奕、著长篇、挥雄师,用慎思熟虑于宏观及细节。又古人说唯乐不可以为伪,琴尤如此。无伪必以真诚。真诚之境在于至善,唯至善方能无欺。抱精心,怀慎思,不欺人,不矫世,则可以传神。

  应手是将己深怀于心中的琴曲外观、内涵通过准确而有把握,严格而又多变化的双手,用于七弦,恰当的表现出来。以心用手、以手写心。令由心出,以手应之。手之写心,在三则八法。

  三则

  一、发声如金玉

  古人云弹欲断弦。这是极而言之提出取音要集中、肯定、清晰、实在。因用“断”字,偏于强力,有时为人所疑。今以发声如金石要求,在于音质音色的结果。虽不含下指的力度因素,但如运指绵软飘浮,其声必然失于散漫、含混、模糊、虚空。而如运指生硬爆烈,其声必然失于粗砺干瘪。使拨弦发声以充份而可变之力度,以敏捷而松弛之运指,以正确而恰当的方法触弦。而令宏大与精微,刚劲与润朗相调,则古今琴所求的金石之声在收放起伏中可为琴之巨制、小品写形传神。

  二、移韵若吟诵

  唐宋以前琴曲声多韵少,明清以还声少韵多之说早有。是知按弦移指为韵。韵为声之延伸,其基础是左手按弦。古人有云“按令入木”,乃是极而言之,提出按弦之坚实、稳重。但左手之用,更多在于吟猱、上下以及逗撞等的移动时的明确肯定,清洁实在、而又在连贯流畅中见抑扬、转折,法则严谨而又灵活多变。于旋律的表现有若吟诗,有若诵文。乃是左手功用要旨之所在。

  三、运指似无心

  古人于“按令入木”、“弹欲断弦”之后更指出要“用力不觉”,乃可正其义而释人疑。

  人之行为最放松最自如之时乃至于不觉,更至于似乎无心。浅者如人行路,不想腿脚而腿脚自动。以手取物,不思物体距离而手自达。深者如写字为文,不计笔划而成行。皆因成熟自如似无心。心中在于要成之事,而不觉、不思成事之途径,实已得之于心而似不经意。运指挥弦,纯熟自如,法度自严,音韵自明。于己于人,一似无心。

  摘自李祥庭霆《弹琴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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