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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音乐家协会关于第三届全国小提琴优秀选手展演选拔赛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3-5-19 1:27:00 来 源:中音在线 [音乐考级]

 

  四、展演曲目要求及时间规定

  半决赛、决赛曲目及比赛要求,见附表3。超时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

  五、奖项设置

  1、进入决赛的选手将获得等次奖和优秀奖。评委会按决赛的成绩评出各组别的等次奖和优秀奖,组委会将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品,同时对获得等次奖的选手颁发奖杯。对所有参加半决赛的选手,将颁发入围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对获得等次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将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本届展演比赛特设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优秀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

  4、获得等次奖的部分选手,将参加颁奖音乐会的演出。

  5、建立优秀选手人才档案库,为文化部和中国音协今后的国际、国内文化交流活动及各类演出提供后备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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