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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毕业体检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第二十五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校贫困生可按政策享受各种奖励和资助: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国家奖(助)学金

  3.“励志”奖学金

  4.勤工助学岗位补助

  5.其他政策性学费减免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85771588 023-85770008

  传 真:023-85770080 023-85770088

  学校网址:https://www.cqyesz.com https://www.cqpec.com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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