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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桃仙校区)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MFA)简章


  二、考 试

  我院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

  ㈠初试

  ⒈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全国联考,由国家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参考书目:王次炤主编 《艺术学基础知识》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⒉考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8:30-11:30)。

  ⒊考试地点:由国家统一安排,考场及座号信息见准考证(初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2013年10月17日以后登录学位网自行下载打印)。

  ㈡复试

  ⒈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复试的具体时间、考场安排将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⒉考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考试(含面试)。

  ⑴政治理论考试内容,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沈阳音乐学院在职艺术硕士政治理论考试大纲》。

  ⑵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与要求,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专业科目考试范围与要求》。

  ⒊考试时间:2014年1月。

  ⒋考试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本部。

  三、录 取

  我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生限额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其 它

  ㈠跨专业考生必须提交与报考专业方向一致的获奖证书(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项)。

  ㈡报名须填写“应试语种”为英语(我院不接收其他语种)。

  ㈢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的学费以物价局批准的数额为准。

  ㈣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学位办、辽宁省政府学位办和沈阳音乐学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㈤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五、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邮 编:110818

  电 话:024-83910311、 83951899

  传 真:024-23924916

  联 系 人:李 勇

  网 址:https://master.sycm.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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