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性质和定位
音乐基本理论是音乐学系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必修的基础理论课程。通过音乐基本理论的学习使学生掌握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学生学习其他音乐课程的基础科目。
二、教学目的和任务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理解和掌握音乐表现、音乐创作上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为其它音乐理论课程的学习以及进一步发展音乐才能打好基础。
三、教学建议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
2、坚持“精讲多练”的原则
3、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
4、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提高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
5、以五线谱教学为主,结合讲授简谱记谱法
四、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为考试科目,成绩评定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五、教学时数
本课程一学期完成,每周2学时。共计3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章 音及音律(2学时)
[教学要求]
了解音的产生与性质
掌握音级的概念
了解音律的构成
[教学内容]
1、音的产生、音的类别、音的性质
2、音律
第二章 音高、音值、音强的概念、记谱法(4学时)
[教学要求]
了解音乐的构成要素
掌握乐谱正确的书写方式
[教学内容]
1、音高
2、音值
3、音
4、音值组合
5、记谱法
6、划拍图式
第三章 音程(6学时)
[教学要求]
了解音程及音程的类别与特性
掌握不稳定音程的解决
[教学内容]
1、音程:和声音程与旋律音程
2、音程的计算:级数,音数。
3、音程的种类:自然音程和变化音程
4、音程的扩大和缩小
5、音程的性质
6、单音程和复音程
7、音程的转位
8、等音程
9、音程的进行形式及其在音乐中的表现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