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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音乐学院音乐教学论教学大纲

  说 明

  一、课程性质和定位

  中学音乐教学法是音乐学系音乐教育专业的一门必修课,是为学生掌握中学生音乐心理发展和中学音乐教学的一般规律而开设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它是将教育学、心理学、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音乐欣赏以及其他音乐专业基础知识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基础科目。

  二、 教学目的和任务

  1.中学音乐教学的基本内容、理论体系以及我国近代音乐教育的发展历史。

  2.理解中学生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中学生音乐心理发展的基本规律。

  3.掌握中学音乐教学的一般规律及方法要点。

  4.能够根据所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指导音乐教学实践,解决音乐教学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5.培养学生达到一名合格的中学音乐教师所应具备的综合能力。

  三、教学建议

  1.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中学生音乐心理特点和中学音乐教学的一般规律。

  2.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加强实践训练。

  3.结合各章教学内容,推荐阅读材料,要求学生自学,以加深对相关问题的理解。

  四、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为考试科目,平时成绩不少于5次,占总成绩的20%,期中考试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60%。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五、教学时数

  本课程总计36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章 绪论(2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我国近代音乐教育的发展历史及概况。

  2.了解中学音乐教学的对象、任务、方法。

  [教学内容]

  1.我国近代音乐教育的发展过程和概况。

  2.学习中学音乐教法的方法。

  第二章 中学音乐教育的重要意义(2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中学音乐教学法的学科性质和教育目的。

  2.了解中学音乐教学法的基本内容。

  [教学内容]

  1.中学音乐教育在中等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2.中学音乐教学法的基本内容。

  第三章 音乐教学法原则 (2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音乐教学法原则的意义。

  2.记忆音乐教学法原则的概念。

  3. 掌握音乐教学法原则的内容。

  [教学内容]

  1.音乐教学法原则的作用。

  2.音乐教学法原则的概念。

  3.音乐教学法原则的内容。

  第四章 中学生音乐心理发展特征与音乐教学主要特点(2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中学生生理、心理的发展特征。

  2.理解中学生音乐心理的发展特征。

  [教学内容]

  1.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概述。

  2.中学生音乐审美心理特征。

  3.中学生音乐学习心理。

  4.中学音乐教学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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