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巧,能够从事艺术表演、创作、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㈢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⒈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⒊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所规定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⒋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⒌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规定和专业学习的要求。
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三、招生专业及学制
㈠招生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艺术学理论 (130100) 、音乐与舞蹈学(13020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135101)
沈阳音乐学院代码:10177
㈡各专业研究方向及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2015年研究方向及导师》。
㈢学制:3年。
四、招生计划
2015年我院拟招收研究生121人,实际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拟招生计划预分名额详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五、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㈠网上报名: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⒈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在沈阳市参加考试。考生在网报时须选择沈阳市内5区招考办报考点报名考试,选择其他报考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