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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本科2015年招生简章


 

  三、考试内容

  考生必须在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规定的范围内准备考试内容和选取考试曲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曲目可在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下载,网址:http://zsb.scnu.edu.cn)。初试原则上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复试必须在考试大纲内选取曲目,否则,每一首扣除该项成绩15分。考生初、复试的备考曲目必须在报名时进入华南师范大学招生网填写,今年器乐招生限定24种,具体参见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与舞蹈学本科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

  1、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主考声乐者: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B、主考钢琴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C、主考器乐者:准备3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音乐基础

  A 、乐理笔试;

  B、视唱练耳面试。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80%;音乐基础占20%(其中视唱练耳10%、乐理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二)音乐表演

  1、初试

  初试内容:

  音乐表演类考生: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理论作曲类考生:考生提交自创作品3首(须包含器乐与声乐类作品),并且参加初试的面试。

  2、复试

  (1)复试内容:

  Ⅰ.音乐表演类考生: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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