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联考 >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本科2015年招生简章


  (三)舞蹈学

  1、初试

  初试内容:基本功测试(需穿练功衣、鞋)、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3分钟,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均可,但不包括组合;需穿演出服)、节奏模仿。

  2、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两大部分。

  ①专业技能

  A、即兴舞蹈;

  B、模仿;

  C、舞蹈片段(剧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②音乐舞蹈基本常识

  A、乐理基本知识;

  B、舞蹈基本常识。

  (2)成绩计算方式: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5%、乐理5%)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考试大纲)

  (五)补充说明:

  1、主考器乐类考生自备乐器和自带伴奏;主考舞蹈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2、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其中音乐表演专业(理论作曲专业除外)和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一般要求1.70米以上,女生身高一般要求1.60米以上。

  四、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一)录取:4月份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密码上网查询专业术科成绩。7月初我校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划定各省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上线情况,调整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我校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投档我校的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文化、专业成绩上线,分方向按校考术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或其它地区就业。

  (三)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

  1、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 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

  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

  (注:若2015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三等,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为25%,奖学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创新奖分四等,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奖金为:3000元、1500元、800元、400元。

欢迎咨询,欢迎报考

  邮政编码:510631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石牌

  联系电话:020—85211098(招生办),020—39310035(音乐学院)

  传 真:020—85213484(招生办)

  网 址:https://zsb.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

招生考试处

二O一五年一月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