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贵州选拔赛赛事安排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 15—40 周岁(1977 年 1 月 1 日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间出生) 的在贵州工作、学习或贵州籍在外工作、学习的古筝演奏者。
二、报送名额
各音协及有关单位报送名额为2名。
三、报送方式
1.各音协及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将选手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至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2.报送的选手需统一填写选手登记表、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四、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 光盘)资料不得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摄像机必须有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者的手和脸清晰可见,音响连贯清楚。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组委会前 6 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姓名和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E、注意报送录像品质,因录像质量影响评选成绩的后果自负。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五、参赛曲目
选拔赛曲目必须背谱演奏乐曲2首。
1、传统曲目一首。
从下列六首曲目中自选一首:《四段锦》、《出水莲》、《柳青娘(活五调)》、《汉江韵》、《海青拿天鹅》、《姜女泪》。
2、创作曲目一首。
从下列五首曲目中任选一首:《莲花谣》、《箜篌引》、《抒情幻想曲》、《晓雾》、《林泉》
六、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以上奖项可空缺)。
七、报名时间
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20 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贵阳市科学路66号省文联大楼七楼
联系电话:0851—85823711、13765140118
联系人:杨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