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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和分值

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学类统考涉及的专业有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考试科目和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

听写与听辨

笔试

50 分

基本乐理

笔试

40 分

音乐常识

笔试

20 分

视唱

面试

30 分

声乐演唱

(含美声、民族唱法、

通俗唱法)或器乐演奏

面试,从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两项中任选一项

160 分

总分

300 分

注:

①面试科目实行拉帘考试(考试时,考生与考官之间用帘幕隔开)。

②面试科目均按百分制评分,科目成绩=科目百分制成绩×(科目分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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