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8年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学类统考涉及的专业有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考试科目和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 |
听写与听辨 |
笔试 |
50 分 |
基本乐理 |
笔试 |
40 分 |
音乐常识 |
笔试 |
20 分 |
视唱 |
面试 |
30 分 |
声乐演唱 (含美声、民族唱法、 通俗唱法)或器乐演奏 |
面试,从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两项中任选一项 |
160 分 |
总分 |
300 分 |
注:
①面试科目实行拉帘考试(考试时,考生与考官之间用帘幕隔开)。
②面试科目均按百分制评分,科目成绩=科目百分制成绩×(科目分值/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