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8年湖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表演专业)报考须知
为确保 2018 年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 考试科目及收费标准
1.报考科目: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见下表: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分值 |
目测 |
面试,考查考生形象以及身体条件 |
20 分 |
演唱 |
面试,清唱自选歌曲、戏曲唱腔或曲艺作品一首 |
55 分 |
台词 |
面试,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 |
85 分 |
形体 |
面试,表演自选舞蹈或形体片段 |
55 分 |
表演 |
根据命题编演即兴小品 |
85 分 |
总 分 |
300 分 |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18 年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专业)考试大纲》。
2.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执行鄂价费规[2013]215 号文件,每科目60 元/人。
二、报名及考试流程
(一)报名资格和流程
取得艺术类高考报名号并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于 2017 年 12 月 1-3日(12 月 1 日 8:30 开始,12 月 3 日 20:00 截止),凭高考报名号及身份证号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zsks.whcm.edu.cn)进行专业统考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网报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或网上缴费的,视为未报名,不予安排考试。
具体报名考试流程如下:
(二)报名要求
1.阅读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注意事项。
2.核对信息:专业统考报名系调用考生高考报名时的基本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是否为本人信息。
3.网上缴费:考生 完 成 信息 核 对后 , 进行 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生效,如考生缴费不成功,视为未完成专业统考报名。报名成功后不按时参加考试则按弃考处理,不予退费。
4.打印准考证:考生报名成功后,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 8:30 至考试结束,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参考证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三)考试流程及要求
1.考试时间: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10 日。
每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上“考试安排”规定的时间为准。
2.考试流程
(1)集中候考:考生须根据本人准考证“考试安排”规定的考试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提前 30 分钟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入场,并在规定的候考区域集中候考。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视为自动弃考,一律不得入场。
(2)分配考场:考生在入场刷证时随机分配面试考场。
(3)抽取考试顺序: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考生用准考证和身份证换取序号牌并签字确认。
(4)身份信息采集:考生须将考试序号牌佩戴在身体醒目位置,由工作人员引导至规定区域,面对考场监控设备留存考生身份视频信息(采集正面头像及考试序号牌的时间不少于 2 秒);
(5)考试:分演唱考场、形体考场、表演(含台词、目测)考场。
①演唱科目考试为清唱;②形体科目考试时,考生入场后将伴奏 CD 盘交播放员播放,考生进行现场表演,表演结束 CD 盘由考点留存;③表演科目考试时,考生现场随机抽取试题,根据试题要求集体编演即兴小品,表演时间为 5 分钟以内;④台词科目考试时,考生脱稿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小说等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考试时间为 2 分钟以内。
(6)现场评分:各评委组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现场评分。考试过程中,如评委组认为考生的表演或表现内容已较充分,已有充分的打分依据,主评委可提前叫停结束考试。
(7)领回准考证和身份证:考完一科目后,考生将序号牌交回给考场工作人员并领回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下一科目候考区候考。
(8)离场:考生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后,按照规定路线离场。
3.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候考并参加考试。
(2)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弃考,禁止进场。误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补考和退费。
(3)考生进入考区前,统一接受安检,除参考证件、面试所需伴奏CD 盘外,严禁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候考区和考场。考试期间如发现携带、 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考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形体科目考试时,考生须自备仅存考试曲目的伴奏 CD 盘(格式为可供 CD 机播放的 wave 格式,44.1KHZ,16bit,立体声),考生须确保其伴奏 CD 盘质量,并在伴奏 CD 盘背面标注曲目名称并亲自签署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使用手机、U 盘等介质存储伴奏。
(5)考场内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其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等信息,禁止出现任何有暗示性的言语和行为,不得发出与考试内容无关的声音(譬如跺脚、拍掌、打节奏等)。
(6)考生应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下午到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察看考点,了解考试有关注意事项。考试的相关信息和规定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和考试现场公告栏公布。如有变化,以考试现场公告为准。
三、 考试地点
1.考试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 1 号)。
考生应在考前了解到达考点的行车路线及周边交通状况,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2.乘车路线
(1)从武昌火车站出发,可乘坐轨道交通 4 号线至复兴路站 D 出口,转乘 578 路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
(2)从天河机场、汉口火车站出发,可乘坐轨道交通 2 号线至积玉桥站 A 出口,转乘 514、539、717 路公交车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或乘坐轨道交通 2 号线至中南路站转乘轨道交通 4 号线至复兴路站 D 出口,转乘 578 路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
(3)从武汉火车站出发,可乘坐轨道交通 4 号线至复兴路站 D 出口,转乘 578 路至临江大道音乐学院站下车即到。
四 、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考试中违纪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