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3年常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办法
常州市区高中学校(直属学校、戚墅堰、新北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校于于3月20日前网络公示招生简章及招生情况。2013年常州市区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具体情况见附件1。
报考常州市区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须报名参加常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资格初试”,在取得初试合格资格后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金坛、溧阳、武进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由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招生考试办法本意见参照执行。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常州市区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初中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见附件1“2012年常州市常州市区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与复试时间表”,根据自己的特长,于3月26-28日,在学籍所属学校报名,报名参加初试,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确定报考学校和项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初中校统一报送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对报名情况进行审核,4月1-10日进行网络公示。
(二)每位考生可同时报考两所高中学校,但报考项目只能为一项。
(三)初试结束后,由常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统一颁发初试合格证,初中学校统一领取初试合格证并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报考高中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
三、报名条件
(一)体育特长生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初中阶段获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在省级(含)以上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运动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3. 在市级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运动员或个人项目前六名者。
4、在辖市区(市)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或个人项目前四名者。
5.确有体育特长,经专家(教练)认定,且具有培养前途者。
(二)艺术特长生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举办的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
2.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举办的美术、书法作品展览或参加比赛获一等奖。
3.具有较高艺术才能,经专家认定,符合拟报高中开展艺术活动的需求者。
四、考试时间、地点
常州市区(直属学校、戚墅堰、新北区)“资格初试”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体育考试地点:常州市二中,艺术考试地点:常州市一中。
学校“专业复试”具体时间也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