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竹法变化形式
1、连手。左竹或右竹二次以上连续击弦的演奏技术称为连手,也可称连竹、连打。分对等数连手、不对等数连手和单手与连手混合三种形式。例如, 右右右左左左 (对等)、右右右左左(不对等)、 右右右左 右左左左、 右左右左左、右左左右、 右左左、右左左左 右(混合)等等,以上是正手竹法的例子,属于先右后左竹法的扩充,整段使用时规律性很强。这是传统竹法与西洋打击乐演奏技术融通后的一种现象。连手音可分为同音连手与异音连手两种形式。还有不规律的连手,是根据演奏音位的方位而设定,局部使用。连手技法追求熟、匀、巧,模仿双座音、左手颤竹、单手轮音效果清晰。
2、先手互换。由三个以上单数音符组成的节奏型,起手以后,演奏下一节奏型时,往往要左右手先 下互换。例如,右左右 左右左、右左右 左右左、右左右左右 左右左右左等,要求演奏者正反手竹法同等熟练,能够随心所欲地转换。它类似排鼓演奏手法中连续的高中中 低中中的技术动作,适用于首音做点描式旋律在高低音区有规律跳进的乐段。
3、加重音。竹法结合重音变化,使节奏更具有艺术的魅力和活力,是竹法应用的高级形态。例如,《龙船》(田克俭曲)快速演奏重轻轻轻 轻轻重轻 轻轻轻轻 重轻轻轻、《南疆舞曲》(于庆祝编曲)用合竹奏重音与单竹配合演奏 合空右合 空右合 ,模仿了大·冬 龙大 | 龙冬大的节奏。再如,右左左设为重轻轻、右左左左设为重轻轻重、右左左设为重重轻、左右左右左右设为重轻轻轻重轻等等,都是加重音例子。这一领域已经和打击乐的节奏艺术有了相当的关联,民族与西洋打击乐的练习曲、鼓点、花彩片断均可涉猎。它是练习曲、乐曲创作的潜在素材。这是源于无重音竹法而派生出的一种需特殊练习的内容。力求手感灵敏,能在任意设定的重音点上自如地加入重音。
4、双声部演奏。简单地说,上声部用左竹,下声部用右竹。当两个声部音符繁简不均时,要采用互为补充的方式。被补充的声部所采用的竹法一般按单声部竹法规律安排。要兼顾下一部分的双声部演奏所需要的竹法衔接。例如,演奏《牧童短笛》(贺禄汀曲),首句句尾要用左竹补奏下声部的音符使演奏较为方便,形成下声部的竹法为右右右左 右左右右,即缓解右竹的难度,又照顾到下一句的双音衔接。后来又出现右竹补高音时,上声部竹法变为左左右左 右左右左。这是实践中摸索出的手法。原则是安排双竹演奏状态均匀,避免偏颇。有时双声部出现一只手持续奏单手长轮音,另一只手独立地做着旋律、琵音或散板式由慢渐快再渐慢等形态的演奏。单手轮需要变成有控制的下意识动作演奏,解放另一只手去演奏任何节奏。双手既互相配合、又互不干扰,双手各自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