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学校音乐教育发展脉络及其特点
德国学校音乐教育起源于中世纪的教会学校音乐教育。本文从历时性的角度来分析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脉络及其特点,以对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有一个概貌式的认识,同时为我国学校音乐教育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参考。
一、早期学校音乐教育发展概况
(一)古希腊音乐文化是德国音乐文化的源头,古希腊哲学家、教育家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认为音乐在人的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思想,对早期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德国学校音乐教育起源于中世纪的宗教领域中的音乐教育。随着中世纪基督教的发展,在越来越多的教会学校中,教徒们在学习圣经的同时,必须练习唱歌,诵读圣经。唱歌成为教会学校的的一个重要学习内容,学生们在各种礼拜仪式中作为歌唱者参加宗教活动,在这类活动中学生们潜移默化地受到基督教学说的伦理教育。由于宗教生活唱歌活动的需要,学生们必须学习与唱歌有关的音乐基本知识。在早期中世纪教会学校的唱歌教学中,大都采用一人领唱、众人跟唱的模仿教学法,随着学校音乐教育教学的发展,出现了音乐记谱法和视唱法,其创始人是规多·冯·阿雷佐(Guido von Arezzo,995——1050)。规多发明的用线条和线条间的空间在书面上将旋律记录下来的方法是现代记谱法的前身;同时,规多还发明了简明易学的“规多掌”(或称“音乐掌”)视唱法。规多的发明推动了中世纪德国学校音乐教学往科学性、学科系统性方面的发展,提高了音乐教学的质量。
在中世纪的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社会生活的需要,学校不断增加。除了教会学校外,还出现了市立学校、议会学校这样一种新型的学校。这类学校也开设唱歌课,与教会学校唱歌课的教学目的一样,学生们的唱歌活动主要是为宗教活动服务的。
中世纪德国教会学校音乐教育的兴起和发展是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的起源与发展的主要标志,音乐教育为宗教服务是这一时期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的最主要特征,随着社会和宗教活动的发展,音乐教育成为德国学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欧洲文艺复兴时期(14世纪——16世纪),在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下,德国掀起了宗教改革运动。马丁·路德(Matin Luther,1483——1546)是这次宗教改革运动的领导者。马丁·路德十分重视教育,他积极提倡义务教育,相继创办了初等学校、拉丁中学和文法中学(文科中学的前身),并按新教教义办大学。
马丁·路德非常重视音乐教育,他的名言:“一个学校里的教师,必须会唱歌,否则我并不看重他。”[④] 在当时的德国音乐教育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马丁·路德领导的宗教改革运动的推动下,德国学校音乐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学校中普遍开设了音乐课,教学内容除了唱歌外,还有视唱练耳和音乐基础理论等。15世纪印刷术在德国的应用,促使由印刷术生产出来的歌曲集在社会上流通,人们可以在商店里买到乐谱。许多追随路得宗教改革的音乐家为学校唱歌课创作了一大批歌曲,其中包括四声部、五声部的赞美诗歌曲。一些印刷商、出版商与作曲家合作,出版了一大批学校音乐教学用的教材,这些教材主要是诗篇歌、赞美歌、圣歌等宗教歌曲及器乐曲,还出版了多声部作曲法的理论着作及音乐知识手册等音乐理论着作。总之,路得的宗教改革运动有力地促进了当时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对学校音乐课的开设和音乐教材的建设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欧洲文艺复兴之后,在宗教改革的推动下,德国大力推行义务教育,创办了各种类型的学校。普鲁士政府颁布的《民法》规定各级学校都属于国家机构,各类学校都必须接受国家的监督。各封建公国也都相继设立了专门的机构管理学校。“从教会把持学校到公国管理学校应当说是历史上一种进步现象,它反映了当时德国新兴资产阶级革命的愿望和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这个社会大背景下,这一时期的德国学校音乐教育从原先的以教会学校为中心,逐渐转向以普通学校为中心;原先为宗教的音乐教育逐渐转向为儿童的音乐教育。在学校音乐教学中,唱歌仍是主要的教学内容,但对学生的视唱水平有了一定的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开始开设竖笛等器乐课,一些热心于学校音乐教育的作曲家为孩子们创作了一批适合于儿童演唱的歌曲和小型歌唱剧。
(三)17世纪至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和人民大众掀起的启蒙运动是一场反封建的思想文化运动,反对教会权威和君主专制,对科学和理性的崇尚,对个性和人格的尊重,追求自由民主和法制成为启蒙运动的目标。这一时期,德国音乐文化达到了一个灿烂辉煌的繁荣时期,出现了巴赫、亨德尔、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作曲大师。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受启蒙运动的影响,出现了新的学校音乐教育思想,其中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和裴斯泰洛齐(Johann Heinrich Pestalozzi,1746——1827)的教育思想对德国学校音乐教育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卢梭倡导自然教育和儿童本位的教育观,强调教育应顺应儿童的本性。在音乐教育方面,卢梭认为音乐教育应从儿童开始,应根据儿童的心理生理特点进行音乐教育,不能用成年人的音乐作为儿童音乐教学的内容,儿童歌曲应充满孩子们的童趣;他强调音乐教育的实践性,倡导在音乐教学中运用音乐游戏和简单的音乐创作;他认为孩子们学习音乐基本知识,是为了更好地感受音乐。可以说,卢梭的音乐教育思想对近现代学校音乐教育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当代奥尔夫、科达依等音乐教学体系实际上都是以卢梭的“从孩子出发”的理念为思想基础。
裴斯泰洛齐赞成卢梭的认识论观点,他曾用卢梭的理论来教育自己的儿子。裴斯泰洛齐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全面和谐地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力量;受卢梭的影响,裴斯泰洛齐认为教育者对于儿童所发生的影响必须与儿童的本性一致,要遵循自然,了解儿童的天性,了解儿童身心本性发展的规律,不能压抑他们的自然发展,同时要消除一切阻碍自然发展的障碍。裴斯泰洛齐提出在教育中应从心理学的观点来对待儿童,他提出的关于教学心理学化的理论对当时的初等教育改革起到了指导作用。裴斯泰洛齐的教育学体系的重心是关于和谐发展的要素教育的理论,这个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教育的各方面必须从最小的基本因素出发在相互作用中进行,在各种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各门学科中,都存在着一些最简单的要素,教育教学过程必须从这些简单的要素开始,逐渐转移到复杂的要素。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人的和谐发展。裴斯泰洛齐的教育思想对当时德国学校音乐教育教学改革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一些音乐教育者以裴斯泰洛齐教育思想为指导,根据音乐教育学科特点,编写了一批教材和论着,譬如:汉斯·乔治·内格里着《歌唱教学理论》,汉斯·乔治·内格里与米歇尔·特茨戈特·普法费尔合着《根据裴斯泰洛齐思想进行歌唱教育的原则》和《男声合唱队教义》等。一些音乐教育者在音乐教学实践中以裴斯泰洛齐的教育思想为指导,创设了多种音乐教学模式,譬如:在音乐教学中注意开发学生的创造力,鼓励学生进行音乐创作;注重节奏训练,在节奏训练中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在唱歌教学中提倡多声部演唱,以培养学生的和声感;倡导学生学习民族乐器,让孩子们从小喜欢本民族的音乐。
18世纪之后,新的学校音乐教育思想的出现,使德国学校音乐教育逐渐往正规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学校音乐教育有了初步发展。
(四)19世纪初,由普鲁士内务部教育厅厅长威廉·冯·洪堡(W.Von Humboldt,1765——1835)领导的教育改革,促进了德国各级学校教育的发展。洪堡重视普通学校教育,认为普通学校教育的内容包括体育、美育和智育,他将包括音乐教育在内的美育作为普通学校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可以看出洪堡对美育的重视,他充分认识到美育在培养人的全面发展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洪堡教育改革思想的指导下,德国普通学校普遍开设了音乐课,并规定了每周音乐课的开课学时,如在国民学校中,低年级唱歌课每周1学时,中年级和高年级唱歌课每周2学时;在中间学校中,低年级、中年级和高年级唱歌课每周都是2学时。
洪堡重视师范教育和教师培训工作,19世纪初,普鲁士地区兴办了许多教师培训班,为了使教师能适应多方面教学的需要,所设置的课程包括唱歌、和声、钢琴、管风琴等音乐学科在内的培训课程。为了发展德国师范教育,洪堡派人到瑞士向裴斯泰洛齐学习;到了19世纪20、30年代,德国师范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培养小学教师的师范学校,而音乐课则是师范学校重要的教学内容之一。洪堡注重对教师资格的认定,1810年普鲁士政府规定,凡是担任中学教师的都必须通过国家考试,合格者才能担任教师工作。此项规定对于规范包括音乐教师在内的教师录用制度的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洪堡的教育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德国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音乐课作为一门正式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位置得到确立。
(五)19世纪初,德国学校音乐教育中兴起的民歌运动,对德国学校音乐教育教学改革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倡导民歌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卡尔·弗里德里希·策尔特(C.F.Zelter 1758——1832)、威廉·海因里希·里尔(1823——1897)、赫尔曼·克雷奇默尔(Hermann Kretschmar,1848——1924)。德国学校音乐教育中的这场民歌运动对于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和爱国主义思想具有重要的作用,这对历史上长期处于分裂状态的德意志民族无疑在精神方面起着一种凝聚作用。这一时期,学校经常举办的包括民歌演唱在内的歌咏活动促进了音乐教学法的发展。1904年10月举行的第一届音乐教学法大会,就是以学校歌咏为会议研讨的中心议题,着名音乐教育家格奥尔格·罗勒(G. Rolle)在开幕式的报告中论述了学校音乐教育的重要作用,认为普通学校中必须将唱歌课作为一门必修的基础课程,音乐教育对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集体主义精神具有其他学科无法替代的作用。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对音乐教育的价值有了较为充分的认识,同时,对音乐教学方法从不同层面进行了探讨,出现了一些歌咏教学的新方法。
20世纪初,大教育领域中的教学改革也影响到学校音乐教育,由夸美纽斯和裴斯泰洛齐倡导的用于各科专业的教学法对学校音乐教学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许多音乐教师根据音乐教育的特点,对音乐教学法进行了研究,出现了一批成果,譬如格奥尔格·罗勒(G. Rolle)的《学校歌咏课的教学法和方法论》(1913),书中强调了必须按照学生的年龄特点进行唱歌教学,他认为要提高唱歌教学质量,就必须进行听力训练,书中创编了一整套系统的唱歌教学法。特别要指出的是,20世纪初瑞士作曲家、音乐教育家爱弥尔·雅克·达尔克罗兹(Emile Jaques – Dalcroze,1865——1950)的体态律动教学法在德国产生的影响。达尔克罗兹认为节奏运动能唤起人的音乐本能,通过节奏运动可以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和音乐表现力,从而达到一种身心和谐发展的境地。达尔克罗兹的思想通过他的论着《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教学法》(1906)、《节奏、音乐和教育》(1919)、《体态律动、艺术和教育》(1930)等在德国得到传播。在德国的德累斯顿附近赫勒劳(Hellerau)建立了达尔克罗兹体系的研究所,专门研究、传播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教学法。音乐教学方法的多元化是这一时期学校音乐教育发展的特点,许多音乐教育家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和教学实践创造了一批音乐教学方法,譬如:艾茨(Carl Eitz)的唱名体系,格洛弗((Glover)和柯恩(J.Curwen)的首调唱名法,尼彻(P.Nitsche)和劳滕巴赫尔(J.Lautenbacher)的儿童练声法,默斯曼和阿尔特(M.Alt)的听力教学法,维奥拉(W.Wiora)、黑尔茨费尔德(F.Herzfeld)的理解艺术作品的新途径的方法等。[11] 这些音乐教学新方法的产生,对促进德国学校音乐教育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20世纪2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由德国着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卡尔·奥尔夫(Karl Orff,1895——1982)创立的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在德国学校音乐教育中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强调音乐的原本性,原本性即指基本元素或原始素材,原本性的音乐不只是单纯的音乐,它是和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它是一种人们必须自己参与的音乐,即:人们不是作为听众,而是作为演奏者参与其间。它是先于智力的,它不用什么大型的形式,不用结构,它带来的是小型的序列形式、固定音型和小型的回旋曲式。原本性的音乐是接近自然的,简单易学,能为每个人学会和体验,特别适合于儿童。在1933年至1945年纳粹统治时期,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试验无法进行。二战结束之后,奥尔夫音乐教育法被介绍到世界各国,奥尔夫所着的《学校儿童音乐教材》等音乐教材被翻译介绍到各个国家,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
(六)从1901年至1905年,德国召开了三次全国性的艺术教育大会。这三次大会在德国艺术教育史上留下了重要的印记。艺术教育大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参会代表的广泛性,它第一次将包括政府官员、教育家、艺术家等社会各界人士联合在一起讨论学校艺术教育问题,显示了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视。三次大会的主题分别是“美术教育”、“德语与诗对少年教育的意义”、“音乐教育与体操”。第一次大会强调了艺术教育对于完善人格、陶冶情操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同时强调了学习德意志文化的重要性,并对德国学校教育不重视民族文化教育的倾向提出了批评。第二次大会研究了如何提高青少年的个人表达能力和如何在学校中全面实施艺术鉴赏教学,同时批评了德国旧的教育体制的种种弊端,指出学校所开设的一些课程往往扼杀了学生对该门学科的兴趣,并认为学校进行教育改革的关键因素是教师,必须将选拔优秀的教师作为教育改革的重点。第三次大会与音乐教育有直接的关系,会议研讨的内容包括音乐与体操、家庭中的音乐教育、唱歌为艺术的趣味教学手段、少年与音乐会及歌剧、音乐的欣赏、音乐的文化等,音乐与体操的关系是在本次大会上首次提出的一个课题,这表明研究者们已关注到音乐学科与其他学科的相互关系问题,此外,本次大会还关注到音乐与文化关系的研究,这说明音乐教育研究者们的视野已从以往单纯教学法的研究扩展到与其它交叉学科的研究。三次艺术教育大会的召开,与会代表们提出的各种建设性意见对这一时期德国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七)魏玛共和国(1919——1933)时期,德国重视学校教育,宪法和《基础学校法的规定》对义务教育和普通教育作了有关规定。同时,政府重视包括音乐教育在内的艺术教育,认为艺术教育是学校培养全面发展人才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政府在法规文件中明确了艺术教育的重要作用和价值,从而确立了音乐课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1919年之后,学校音乐课得到重视,这一时期,音乐教育领域出现了青年音乐运动。受20世纪初青年运动的影响,青年音乐运动倡导回归原始和自然,注重唱原始的古典民歌,认为原始的古典民歌能代表人民的心声,同时引导人们参加集体性的歌咏活动,培养热爱音乐的兴趣。“乐师协会”、“候鸟协会”和“芬克斯坦恩联盟”是青年音乐运动中比较活跃的主要派别。特别是“乐师协会”的领导人弗利茨·约德(F.Joede,1887——1970),通过他领导的“公开歌咏时间”的歌咏活动方式,使成千上万的人参加了集体歌咏活动,约德还通过他的论着和他主办的杂志《乐师协会》(1923——1931)、《新音乐》(1950——1953)等刊物宣传青年音乐运动的思想。
青年音乐运动与当时的缪斯教育运动相联系,缪斯教育强调艺术教育的作用,将艺术教育看成是人的整体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缪斯教育运动倡导享受音乐,而不必一定要理解音乐的思想,是对德国教育界主张学科的科学性和只重视学生理性能力提高的一种反叛。正如约德在他的《我们的音乐生活——结束与开始》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做另外一种年青人!音乐是先天的东西,所以,作为先天东西的音乐是不能被认识、不能被理解、不能被掌握的,而只是存在着……没有人要理解音乐,而只要接触音乐。”因此,缪斯教育运动倡导人们通过集体歌唱活动,以使人的精神升华与青年音乐运动所倡导的主张是相一致的。
20世纪初至20世纪20年代,青年音乐运动以集体歌咏活动的形式,为德国社会音乐活动注入了一股活力,同时这个活动也推动了学校音乐活动的开展,青年音乐活动中涌现的一大批德国民歌和改编、创作的新歌曲传入学校,为学校音乐教育开拓了新内容,丰富了音乐教学内容,对发展学校音乐教育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