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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哈

  嘎哈,苗族弓拉弦鸣乐器。苗语“嘎”是乐器的总称,“哈”为瓢,意即瓢形的乐器。故又称瓢琴、古瓢琴。曾译作果哈。又因奏前需用唾液润湿棕丝弓毛而称口水琴。形制古朴,主要用于民间歌曲和舞蹈伴奏。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苗族自治县和贵州省三都、丹寨、荔波、榕江等地。
  
  历史较久远,传说苗族在有了芦笙之后就有了嘎哈,也有与牛腿琴同出一源之说,可见其乐器之古老。传统的嘎哈,外形与侗族牛腿琴十分相像,惟共鸣箱较为肥大。民间多为自制自用,其用材和规格尺寸,也因地域和奏者的不同而有异,尚不统一。
  
  琴体可用杉木、桐木、椿木、松木、杨木或杂木制作,以杉木或桐木为佳。大者全长75厘米~85厘米,小者全长45厘米~55厘米(图)。共鸣箱可在半边原木一端挖凿出长瓢形腹腔,上面蒙以桐木或白松面板而成,琴箱长22厘米~44厘米、宽10厘米~18厘米、厚6厘米~10厘米。琴头呈方柱形,长6.5厘米~15厘米,顶端雕刻鸟兽图案装饰或平顶无饰,正面开长方形弦槽,两侧各设一个木制弦轴(左上右下),下方设有弦枕。琴颈前平后圆、上窄下宽,长21厘米~32厘米,上连琴头,下与琴箱相接。面板中下部置竹或木制桥形琴马,琴马上方开有三个圆形小出音孔,呈三角形排列,琴马右下方开一稍大圆孔,插入音柱直抵背板,通过移动音柱可改变琴的音量和音色。张两条棕绳弦,下端系于牛皮缚弦。琴弓用当地生长的棕叶竹(苗语称都梭竹)做弓杆,两端拴以棕丝或马尾而成,弓长45厘米~50厘米。
  
  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的中国乐器博物馆里,收藏有两支苗族嘎哈,琴体均用半圆形杉木挖制而成。其中一支全长73.5厘米,共鸣箱呈长瓢形,蒙以桐木面板,琴箱长37厘米、宽10厘米、厚7厘米。琴头雕饰线刻图案,侧观呈凤凰站立形,弦槽后开,左右两侧各设一轴。弦轴黄杨木制,轴长10.5厘米。琴颈较短,上窄下宽,前平后圆,正面按弦,不设品位,张两条丝弦。另一支嘎哈,全长74.5厘米,共鸣箱长38厘米、宽13.5厘米、厚8厘米。此琴原为我国著名民族音乐学家、民族乐器改革专家张子锐先生藏品,1958年8月,张子锐先生将其捐献国家收藏。
  
  演奏时有两种姿势,坐姿是将琴夹于两膝之间,左手持琴按弦,右手执弓在弦外拉奏;立姿是将琴的尾端顶在左肩与左胸之间,面板朝上,左手托持琴颈按弦,右手执弓在弦上拉奏。也可拨弦弹奏。嘎哈两弦多按五度关系定弦,常定弦为c1、g1;g1、d1。也有定弦为小三度或四度的,如c1、be1;g1、bb1或c1、f1;g1、c2。民间只用一个把位演奏,音域通常为一个八度。嘎哈音量较小,音色沉闷,近似鼻音,可与人声歌唱相融合,富有浓郁的民族特色。经常同时拉奏双弦,奏出五度、四度或三度和音旋律,以丰富音响效果。主要用于苗族叙事歌(苗语称古歌)、情歌和《古瓢舞》伴奏,也可与苗笛、夜箫合奏或独奏自娱。叙事歌多为一人自拉自唱,旋律平稳,节奏舒缓,伴奏随歌进行,中间插入过门;情歌曲调较短,结构简单,速度悠缓,是苗族青年男女行歌坐妹、表达爱情的主要形式。用嘎哈伴奏的民间舞蹈称《古瓢舞》或《瓢琴舞》,男子边奏边舞,女子只舞不奏,因琴的音量较小,常须两、三支嘎哈同时演奏,舞蹈者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每逢苗历春节、端午节、吃新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和春耕以后都要聚集在一起进行表演娱乐。舞曲短小精悍,曲调欢快,节奏鲜明,循环反复。较著名的常奏舞曲有:《格呆》、《黑格》、《并向》等。独奏曲有《嘎哈歌》等。著名民间艺人有广西融水的马佩林等。?
  
  〔改革嘎哈〕
  
  改革嘎哈,苗族弓拉弦鸣乐器。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歌舞团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的音乐工作者,曾先后对民间嘎哈进行了改革,制成改革二弦和四弦嘎哈。?#p#分页标题#e#
  
  琴形与传统嘎哈有别,全长54厘米左右。共鸣箱用桐木制作,外观与柳琴相似,面板增开音孔。琴头、琴颈用一块梨木制作,琴头多呈方柱形,平顶无饰,正面中间开有弦槽,左右两侧设有两个或四个黄杨木弦轴,轴柄与小提琴弦钮相同。琴颈细长,正面增设梨木指板,改用金属琴弦。二弦嘎哈定弦与传统嘎哈相同;四弦嘎哈,琴弦、琴马、定弦均与小提琴相同,音域g—c3,演奏技巧丰富,主要用于独奏或器乐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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