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课程性质和定位
艺术概论是高等师范院校三年制音乐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为学生掌握艺术的基本原理而开设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
二、教学的目的和任务
1、联系艺术实践和教学实际,使学生了解艺术的一般规律,树立马克思主义的艺术观。
2、以正确的艺术观指导艺术实践活动。
3、提高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判断和评价能力。
三、教学建设
1、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艺术的基本原理和一般理论。
2、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加强实践训练。
四、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为考试科目,平时成绩不少于3次,占总成绩的10%,期中考试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70%。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
五、该课程总课时
本课程为一个学期,每周授课2课时,全课总授课时数为32课时。
教 学 内 容
第一章 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4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艺术的学科性质。
2、了解艺术的来源。
[教学内容]
1、一切艺术都是社会生活的反映。
2、社会生活是艺术的唯一源泉。
3、艺术是社会生活在艺术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
第二章 艺术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性(4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艺术反映生活的特殊性。
2、了解艺术形象的典型性。
[教学内容]
1、艺术的形象特征。
2、艺术的审美特征和情感特征。
3、艺术形象的典型性。
第三章 艺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4学时)
[教学要求]
1、了解艺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2、了解艺术的社会作用。
[教学内容]
1、艺术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
2、艺术的社会作用。